北京专业再审申诉律师,北京申诉再审律师,北京行政诉讼律师,阮国忠

18600077006

法律咨询

服务热线

您当前位置: 首页 律师文集 死刑知识

【死缓最少多少年】什么是死缓,死缓是判多少

2018年7月11日  北京专业再审申诉律师   http://www.rgzxslss.cn/
  【死缓最少多少年】什么是死缓,死缓是判多少年?
  死缓是对犯罪分子的一种处罚方式,全称是死刑缓期执行,指的是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,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,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。根据刑法第48条第1款规定,适用死缓的条件是:(1)罪犯应当判处死刑。(2)不是必须立即执行。根据刑法第50条的规定,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,在死缓期间或者期满之后,有三种处理结果:(1)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,如果没有故意犯罪,2年期满以后,减为无期徒刑。(2)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,2年期满以后,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。(3)如果故意犯罪,查证属实的,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,执行死刑。
  判“死缓”缓刑到期后,一般可以改判为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,很少有再执行死刑的。如果在缓刑期间表现恶劣的可能仍会被执行死刑。至于判了死缓的人得多少年才能出狱,这个没有定论,但通常都是在二十年左右吧,根据具体表现可能更少。

文章来源: 北京专业再审申诉律师

律师:阮国忠 [北京朝阳区]

北京锦钟律师事务所

联系电话:18600077006
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: http://www.rgzxslss.cn/art/view.asp?id=919337708507 [复制链接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