拒保工伤险将强制执行
本报济南12月29日讯(记者 刘爽 通讯员 范粟) 下月起,我省将开始实施修订后的《工伤保险条例》。届时,除现行规定的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外,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,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应当依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,对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拒绝参加的用人单位,将实行强制参保。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,截至今年底,全省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人数超过1200万,比2003年底增加918万人,增长了3.2倍。其中共有422万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,比2006年底增加301万人,增长了2.5倍;通过对老工伤人员逐一进行甄别登记,截至今年底,我省已将10.7万名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;今年底,全省已基本实现了工伤保险的市级统筹。 修订后的《工伤保险条例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。到“十二五”末,绝大部分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都要纳入工伤保险范围,基本实现工伤保险全覆盖。